2012年6月1日起,威海市區所有門頭招牌不再列入戶外廣告收費范圍,免征門頭招牌費。據了解,按照以往相關規定,門頭招牌列入戶外廣告收費范圍,城市規劃區內的門頭招牌超過5平方米以上的,須按照每天每平方米0.1元繳納戶外廣告場地費,即門頭廣告費。據粗略統計,免征此項收費,每年可為企業和個體業戶減少費用55萬元。
近期,威海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還對該局網站進行升級,增設網上“申請受理窗口”,建立一套完整的“外網受理、內網辦理、數字簽名、打印存檔、外網公布”審批流程的網上辦公系統,市民只需要登錄網站進行申報,在較短時間內即可獲取審批手續。
此外市區新增的商業網點會提前收到城管執法部門的告知書,提前將有關廣告審批的位置、材質、光亮等規格要求告知經營者,并提供不同風格的設計圖樣作為參考,幫助經營者申請廣告牌。